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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誌 15] 昏炫
July 15, 1998
敲敲自己昏沈沈的頭,我告訴自己:「為了自己,為了選擇讓我到中時實習的老師,以及因為我而落選的那位同學。我必須撐下去。」但對本來就對實習沒有興趣的我而言,這又是何苦呢?

也不知怎麼回事,在趕往地方法院的路上,一陣窒人的昏炫讓我幾乎把剛剛喝下去用來提神的鮮奶吐出來。「暈『公車』?不會吧!」我心裡想。

下了車,忍著昏炫,一步一步走到地方法院,本以為走一走,透透氣就會好一點,但我的腳步卻一步比一步沈重,當時我心裡想:「乾脆跟阿福說我不行了,要先回家休息一會兒好了。」在見到阿福前,我的確有很認真的這樣想過。

只是,當看到阿福那個沒有神經的傢伙幾乎無視於我的頭暈,還是努力的找著比較特別的案子時,我突然不好意思起來了。等阿福找到想聽的案子後,我趕緊把他推進去,只跟他說我再休息一下就進去,我也不希望因為我身體不舒服影響到他的實習。

約略坐了十幾分鐘,隨身攜帶的維他命 C 已經被我吃掉一半,情形還是沒有好轉,我便起身出去走走,希望外頭的空氣能舒緩一下我的頭昏。

邊走,我邊想,想起高中時,我曾經在足球場上吃了重重的一個拐子,打得我胸口內傷大發,我彎著腰撐到中場,才不好意思的離開。那一天離開學校後,我馬上進了醫院。另外,也就是這學期的事,在棒球場上,因為釘鞋損壞引起的一個失足,我拉傷了我的左腳韌帶,我在這方面的「Sense」還挺準的,才剛滑倒,人還沒坐下去,我就知道這一次完了,我坐在壘包前遲遲不敢起來,腳真的很痛,而且我怕「影響軍心」。於是,忍著左腳的疼痛,我撐完了全場。當然,當天晚上,我又進了醫院,甚至,我到現在還在做復健。

諸如此類的事情,其實大大小小真的不少,我開始質疑自己,像我這麼崇拜「毀滅式英雄」,而且「親身力行」的人,為什麼會因為這一點點頭昏而屈服(事實上,我是真的快昏倒了)。其實說穿了,不過就是心裡有病。身體不舒服可以硬撐,但心裡有問題就不是硬撐就能解決的了。

講起來,就是我並沒有很想實習的心理在作祟,我不得不承認我報名實習,只是因為大部份人都有報,我又愛面子才跟著報的。至於為何這十幾天都還算跟得上腳步,其實說穿了只是因為我不願意讓別人覺得我跟阿福差很多。雖然我覺得阿福經歷到的事情,寫的稿子可能都比我少,但他是真的很用心,讓我不得不試著比他更努力。我想,在這樣的心態下,假如像今天有了身體不舒服的藉口,整個心理建設很快就會垮了。

不過我知道,我有責任,也有義務拼完這一個月,除了為我自己,更是為了選擇讓我到中時實習的老師,以及因為我而落選的那位同學。我摸摸口袋裡的「護身符」,站了起來,「要睡,等下午沒事了再說!」我這樣提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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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沒有聽到任何一件案子的審理,因為我在克服了頭昏的煩惱後,決定暫時離開嚴肅的法庭,回到我原本的線上──法務部。今天法務部門口排滿了SNG車,想必是有大事情要發生吧。

跟往常不同的,這一次我在法務部門口被警衛攔下來檢查證件,我心想「一定有許多重要人物到了」,對於將要看到的事情真是感到相當的期待,但是心裡也很嘔,為什麼他報的實習記者可以憑「實習記者證」進去,我卻只能用「中時文化臨時出入證」代替呢?唉!制度不同啊!

我先去記者室探了一下消息,順便看看今天的報紙,才知道待會兒有廖正豪部長的歡送會,以及新舊部長的交接。我這兩天實在脫離太多了,竟然連這個都沒注意到。我還真是乖的有點笨,楊大哥叫我多跑法院,我就整個人跳進去了,真是亂來!

不過,連著兩個活動也剝奪了我寶貴的午休時間。但也幸好我沒有為午休而脫離崗位,因為我在會後遇到了王大哥,與其聽之前那兩個可以分別稱之為「批鬥大會」和「狗腿大會」的儀式,不如跟王大哥的這段談話有價值。王大哥在會後跟我討論了許多司法上的問題,真是受益匪淺,很多在法庭上搞不清楚的東西,今天經他一點便豁然開朗,阿福真是虧大了,這時候竟然不在場,可惜!

王大哥也跟我說了一些對於實習的觀點。沒想到在學長姊的努力下,他對輔大實習生的印象還不錯,他反而較嫌惡政大學生的態度。在跑線方面,他鼓勵我們自己多去接觸,多去摸索,不要只知道跟著記者跑來跑去,尤其像司法這種專業的東西,有時候不是課堂上教一教就可以瞭解的,最好還是要有實際經驗的配合。他同時也對我這一陣子跑法院累積的這「一點點」經驗給予肯定,因為有了這些經驗,我的確能比其他實習記者更快的瞭解王大哥所教我們的東西。實習了半個月,第一次得到這樣的肯定,早上的昏炫一下子全都忘了,真好!

至於法務部今天的兩個活動,雖然內容挺無趣的,但也頗引人深思的。尤其是廖正豪的歡送會,真的是像我所說的變成了批鬥大會,陸續上台的一些法務部的基層長官,簡直就是輪流的上台「大鳴大放」,好像是自家人把門關起來罵政府一樣,而廖正豪就微笑著坐在一旁聽,見到一些過激的言論,也沒有人會想去制止,這就是台灣的言論自由吧!雖然有電視轉播,但這些人可能是仗著自己是事務官,再加上一種不知所云的和廖正豪同仇敵愾的心情,使得整個場面相當的「精彩刺激」,但也不至於發生爭執或失控,大家都是同一國的......。

尤其當廖正豪步出法務部時,那才真是...哇塞!感覺上好像所有法務部的人全部湧到大廳去了,甚至有不少人激動得落淚,這......天哪!我該說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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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寫的稿子是改寫一篇頗富人情趣味的判決書,是一個男子偷「孔雀」被判刑的案子。本以為只是一篇短稿子,應該很快就可以寫完,但在我希望避免生硬寫法的方針下,我一直寫到十點才寫完,結果自己也不是很滿意。不過,對於寫作過程中「以『孔雀』為主詞會比較生動」的想法,我倒是蠻得意的,因為阿福他也贊同我這個想法。

但是,今天楊大哥又沒空改我的稿,最近他好忙喔,常常一整天都講不到幾句話,反而是跟王大哥相處的時間較多,都快搞不清楚誰是原來帶我的師父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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