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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可以退稅
January 8, 2009

凡必須直接由人提供勞務的服務,就很難要求所提供的服務內容永遠以相同的方式進行,這點即使是專業程度相近的服務者亦然。代客記帳業也正是如此(不管是新近的記帳士或是舊期的報稅代理人),雖然遵守的是相同的稅法,會計原則也就是那幾套,但不同的人、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收費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至於服務者一時的疏忽閃神就更不用說了。只要最後交出來的成果能同時讓國稅局和客戶接受,那過程如何,似乎也沒有絕對的對錯或是絕對最好的標準作業方式。

最近遇到兩個朋友的案例,雖然也沒有絕對的對錯,但就我這點淺薄的經驗,仍舊覺得頗不以為然。一個基本上我認為是一分錢一分貨,可接受但不值得;另一個則讓我覺得業者表面上是體貼客戶,但卻仍是以自己的方便為先,不管價格是否低廉,我都不太能接受。

價廉不等於物不美,但你需要的是什麼?

第一個案例,是一個每月只收 1,500 元記帳費的業者,他們不幫客戶買發票,也沒有收送憑證帳冊的服務。例行的營業稅申報,他們採取每期預先寄出一封 E-Mail(不是打電話喔),請客戶依照他們要求的規格把各項憑證包好郵寄給他們的方式。根據我這位朋友的經驗,這封信的內容除了日期會換以外,幾乎不曾改變,對平日的詢問,也多以 E-Mail 為主,而且他們通常不會即時回覆,有時甚至完全不予回應。

像這樣的情況,因為價廉而且確實帳務簡單,我倒覺得無可厚非。只是,一個月少 1,000 元,每期不過少 2,000 元(營業稅申報大多以兩個月為一期),如果事務所不收送,表面上只是增加一次郵寄成本和一次跑國稅局買發票的力氣,但人員在帳務處理上實際增加的工時和困擾很可能不止於此(你怎麼知道你一定不會遇到業務暴增發票不夠,要加買發票國稅局管區又不肯盡數賣你的狀況呢?),更不用說因為諮詢服務打折扣或是聯繫較少可能造成公司在稅務罰鍰或是節稅效果上的損失了。

這個行業雖然也有規模經濟,但畢竟還是人力堆砌起來的勞務性的工作,就算一個人做 50 家,每家每月收 1,500 元,一個月加起來也不過 75,000 元,扣掉必要的成本支出,賺的還不見得比帶著專業去給人別人雇高多少,更不用說一個臭皮匠對上 50 家規模不一,行業特性不一的公司,遇到各種不規則變化時的捉襟見肘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一般事務所對小企業的收費,每月自 2,500 到 3,000 元起跳都算合理(當然要含例行業務的外務收送),最少最少也要收個 2,000 元。若低於這個價,你可能就要考慮你公司的帳務需求是否簡單到可以接受服務者的便宜行事了!

反正可以退稅,多辦不會錯?

第二個案例,是一個人員不多,但聘用多位網路作家寫稿的公司,每篇稿籌通常是 5,000 元,每人每月不會超過 3 篇。換句話說,除了公司的管理人員可能因為薪水較高需要逐月辦理扣繳外,所有的外稿都符合扣繳金額低於 2,000 元免辦扣繳的標準。但他們的事務所,卻以「反正可以退稅」的理由要求他們一律辦理扣繳,由事務所代為繳納再合併記帳費收費。

我相信業界一定有很多同業是這樣做,因為這個作法有幾個好處:一、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扣繳,理論上是不會發生忘記扣繳而被處罰的狀況;二、事務所代為繳納,客戶可以不用為繳款而多跑一次銀行。對於經常有部分薪籌需要辦理扣繳,部分不需要的公司來講,確實是個很不錯的「防呆」方式。

但是,偏偏該公司就曾發生過發稿費時忘記代扣稅款,事務所不明就裡仍照舊繳納扣繳並向該公司收費,該公司因為自己疏忽在先不好向作者追討扣繳稅款,只好認賠了事。

事實上,以該公司發放稿費的金額,不辦扣繳才是最正確而且最符合稅務行政原則的方式(如果該作者只有這個單一稿費來源,且每個月都不超過 15,000 元,其綜所稅申報的稿費一定不會超過 18 萬的免稅額,也就是說先前扣繳的稅全部都可以退回來,那一開始照規定不要扣繳不是更省事嗎?)。一般事務所在為中小企業記帳時,多僅於辦理結算時才會核對銀行進出,該事務所要求客戶所有薪籌均需辦理扣繳,一旦客戶忘記,事務所根本無從得知,發生發放時沒代扣,但事務所卻已代為繳稅的狀況自是理所當然的!

而這損失誰擔?當然是公司!因為事務所早叫你全部都要扣繳了啊!

個人認為,對於帳務單純的公司而言,此作法帶給事務所的方便還是多於公司,因為一律扣繳等於事先排除漏扣繳的可能,代表事務所在整理帳務時並不需要代客戶核對實際發薪數字是否符合扣繳規定,但當遇到客戶還是忘記時,卻幾乎百分之百一定造成損失。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是長期寫作的人,多多少少對扣繳的規則會有點認識,對不同公司相近稿費卻有扣繳跟不扣繳的相異作法,或多或少會有所疑問。雖然大部分人應可接受「反正可以退稅」的說法,但若遇到比較「番癲」的作者,你確定花在溝通的時間會比偶爾金額特別大時注意一下要不要扣繳來的少嗎?或是有些人有特殊的稅務規劃(我沒有說是鑽法律漏洞喔),不必要扣繳的稅款可能會增加他報稅時「拆帳」的困擾時,你確定他會願意跟你妥協嗎?

代客記帳及報稅,是基於專業委外降低成本和提高品質的效果而生,賣方當然有行之已久的一套簡便雙方作業的作法,但這套作法若不能因應不同的情況而能有所變通,導致反而各種隱含的成本,試問,這樣半調子的委外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引用

   本文引用網址:http://www.croc.tw/cgi-bin/mt/mt-tb.cgi/198

回應
  1. 匿名 回應時間:April 25, 2009 10:38 PM

    您寫的太好了,我非常樂見這樣的文章可以出現導正大家的觀念,我的文章談的也是有關記帳業者的事,如果可以,這篇文章可以讓我連結過來嗎?,歡迎指教
    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cheat-hunter/article/list?tag=%E5%B0%88%E7%8D%B5%E4%B8%8D%E8%82%96%E6%A5%AD%E8%80%85&tag_tab=tag

  2. 匿名 回應時間:April 25, 2009 10:49 PM

    真是太感動了,總算有人和我有相同心聲了,我在我的知識團也努力寫文,希望也能導正各公司老闆的觀念,別再被某些事務所戕害了(我的網址是yahoo知識團的,不是病毒,請放心^^)

  3. 拉扣斯 回應時間:April 26, 2009 01:36 AM

    小弟進入這一行其實不過兩年,而且也並不是本科系的學生,發表這樣的文章時,其實難免會有不成熟或自以為是的地方,還望各位先進海涵,但能得到您的支持,真的是很開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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